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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前沿
传统书法审美参照系初论
发布时间 :2016-11-09 点击量:
丛文俊
古代书论是引导我们认识书法艺术的宝贵遗産和津梁,今人在解读、藉鉴上着力颇多,成果亦富,但存在的问题与缺憾也不少见。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:今人的解读往往概念化,或流于粗疏,或与古人隔膜,甚至扞格不入,还需要做更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。例如,在古人论书评书的书面表达中,爲数庞大的关于美感风格的词语是如何选择的?词语是就作品观察所得,还是衹代表联想所得?或是衹代表一个联想的方向、一种艺术通感?词语之间有无内在关联?它们是如何不断蕃衍增加的?其书面语言的功能与古人想要表达的艺术见解是否完全一致?等等。如果缺乏有效的思考与研究,即很难进入其内涵深处,无法接近古人,也就无法真正地把握中国书法艺术精神。
书法审美参照系是一个牵涉极广、普遍存在的问题。此前,笔者就其形成和应用的历史状态,隐性与显性的表现,输入式与选择式的差异,名家楷模与审美参照系在国家、社会与个人之不同层面的意义,书法审美参照系的多元与叠加,时尚与审美参照系,个性与审美参照系,文化、观念与心理上的审美参照系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和论说。[1]作爲传统书法批评的审美参照系,又有其独到之处,故尔单独讨论。又,此前笔者对传统书法批评的批评方法、系列词语、语义系统与词群结构、文体与文学描写、想象与意象表达、技法审美与风格表达、词语对审美经验的整理与规范、以及爲数较多的个案都有研究和成果发表,[2]本文爲其续作之一,可以综合比观。
书法审美参照系的复杂性,也是其丰富性所在。作爲书家和学书者,都有自己的审美参照系,但从群体的、社会的角度来说,重叠的部分相当大,在某些具体情况下,甚至可以占主导地位。过去的书法研究,关注个体师承和流派较多,而关注审美参照系,则可以把书法问题推广到全社会,推广到历史与文化全景当中。在宏观与微观并重的研究中,会有很多新发现,爲我们提供理论思考的新课题。作爲传统书法批评的书面表达,审美参照系又有其独特之处,关注这种独特之处,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一、
书法“意象”与文学表达
“意象”一词首见于张怀瓘《文字论》,其评张芝书能“创意物象,近于自然”,自评书则谓“探彼意象,入此规模”,前后互文换言,义理一贯,用以概括书法美的玄妙特征,阐释或评说书法美。其《书议》以“何爲取象其势,仿佛其形”名之,谓用言语“意象”状其书势、笔势,传神、近似地接近书法的美感与风格。张氏在《六体书论》中对书法鉴赏和美感原理做出如下帮助:
臣闻形见曰象,书者法象也。心不能妙探于物,墨不能曲尽于心,虑以图之,势以生之,气以和之,神以肃之,合而裁成,随变所适,法本无体,贵乎会通。观彼遗踪,悉其微旨,虽寂寥千载,若面奉徽音。其趣之幽深,情之比兴,可以默识,不可言宣。亦犹冥密鬼神有矣,不可见而以知,啓其玄关,会其至理,即与大道不殊。[3]
这是近乎纯粹意义上的艺术见解,既有很好的理论价值,也富于可实践性。“书者法象”,导源于汉代崔瑗《草势》,视书法之作乃法效天地万物、人事物理而成,与其有着同构之生命的意义与逻辑形式,而以其隐秘难知、玄妙难名,知音几稀,俗论则以一技视之并量说。所以,张氏《书断》的评议原则是:
其触类生变,万物爲象,庶乎《周易》之体也;其一字褒贬,微言劝诫,窃乎《春秋》之义也;其不虚美,不隐恶,近乎马迁之书也。
[4]
藉助天地万物、人事物理来喻说书法的美感风格,始于东汉书论伊始,至张氏纔明确其出于《周易》的类比象征之法,完成其哲学的归宿。“一字褒贬”,谓语简;“微言劝诫”,谓依“《春秋》笔法”“微言大意”之法爲评。“不虚美”“不隐恶”谓遵循司马迁着《史记》的做法,不挟私爲评。张氏论书欲立身立言,故须事事处处,说得明明白白。这里,最有意义的是,一则张氏本于《周易》所言的“意象”,谓书家的字(即“象”)表达书意、笔意、人意,批评者则以言(书面表达)来释“象”,因“象”而寻“意”;二则评语务求简明,而用来明艺的言语并非一般言辞中的概念,而是代表了“意象”,是批评者的描述、评议所用言辞旨在接近或神似于作品的美感风格,既是表达个人见解,也爲了啓发读者后学。这两点,不仅体现在张氏的各篇书论中,而其也是传统书法批评的普遍现象,后世的某些书论甚至把语简发挥到极致。
过去,一些学者都把传统书法批评中的词语视爲概念范畴,之后界说其理论或美学的意义。实际上,这种做法貌似正确,却与传统书法批评的语言特征、功能和效果不符,与古人本意相违。[5]如果把古代书论中涉及书法美感风格的词语都理解爲“意象”,再从“意象”的角度去探究古人习惯采用的书面表达方式、批评方法、修辞特点,结果就会有所不同。根据我们的考察,传统书法批评中“意象”的普遍存在,原因有四。其一,书法美的抽象和玄妙,无法用语言做出准确、完整的描述,而衹能采取迂回的表达方式,以象征、喻说爲津梁,以所知喻其所不知。即使是经验性很强的美感风格,如“险劲”“雄强”,亦非书法所固有,而是因其与生活经验中可以作爲审美参照系的某种“意象”具有类似或相近的逻辑关系,始被移植用来评说书法。所谓逻辑关系,是可以用来帮助审美与批评原理的同一性状,或具有明确的可比性。其二,古人有相同的知识结构、相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、相同的文学能力与经验,书论之作都有明显的文体影响和文学色彩。可以说,文学是书论的啓蒙,文学修辞及其联想夸张的手法、达性抒情的功能等,都是书法审美与批评取法藉鉴的源泉。文学、书法爲同一文化群体所尚所能,由此及彼,自然而然。其三,传统之跳跃、意会型思维、审美联想的能力和经验,很容易把文学与书法统贯于艺术通感之下,并有认知心理和接受心理上的保障,中国古代肇端于《诗经》的大文艺观则是其文化基础。古人论书津津乐道的“书卷气”“读书万卷始通神”“与文章相表里”“文章、字画同出一道,特源同而派异”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“雅俗”等,均由此生出。[6]其四,基于知识的稳定传承,使得传统批评的“意象”表达方式能够以生动、传神、简约、便于把握的优势超越时空,被普遍地接受和运用。当然,文学作爲传统书法审美参照系远不止于“意象”,而若仅言美感风格,则尽在于是。
书法审美与批评中的“意象”来源颇爲复杂,或径取自文学“意象”,或出于生活感悟体验,或爲作者的想象和心理形象等,不一而足。例如,曹植《洛神赋》美洛神云:“其形也,翩若惊鸿,婉若游龙”,《世说新语·容止》叙:“时人目王右军,飘若浮云,矫若惊龙”,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记叙论者评其笔势:“以爲飘若浮云,矫若惊龙”,这是典型的从文学描写到品评人物、再到评书的“意象”沿用与功能转化,梁武帝《古今书人优劣评》评王羲之书“字势雄逸,如龙跳天门,虎卧凤阙”之语即由此化出。又,张怀瓘《书断·神品》评王羲之书云:“亦犹钟鼓云乎,《雅》《颂》所得”,乃取《论语·阳货》孔子之语,谓音乐之美不仅仅是乐器、声音,还在于它能上和天地,下和于人;《诗经》中《大雅》《小雅》和《周颂》《鲁颂》《商颂》则爲天子及卿大夫雅言、庙堂之音。斯言是从思想性出发,以全景式的音乐、文学的整体价值观来喻说王书。又,黄庭坚《跋法帖》评二王书法云:“余尝以右军父子草书比之文章,右军似左氏,大令似庄周也。”[7]左氏谓《左传》,其文雄深雅健;庄周即《庄子》,其文潇洒纵横,非深知于文者,难以如斯整体“意象”取譬二王草书。文学表达离不开联想夸张,次第展开以铺陈“意象”,再由一个个美妙而如诗似幻的“意象”引领读者进入到纷错陆离、变化莫测的境界之中,至于读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复原或接近书法的实际状态,则因人而异。例如,孙过庭《书谱》论云:
观夫悬针、垂露之异,奔雷、坠石之奇,鸿飞兽骇之资,鸾舞蛇惊之态,絶岸頽峰之势,临危据槁之形。或重若崩云,或轻如蝉翼;导之则泉注,顿之则山安;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,落落乎犹衆星之列河汉;同自然之妙有,非力运之能成。信可谓智巧兼优,心手双畅,翰不虚动,下必有由。[8]
这是对书法美感所做的简约概括,已然美不胜收,但所有的描述都是夸张的文学“意象”,看上去与书法若即若离,很难与具体的点画字形相对应,却代表了古人论书的上乘见解。同样,评说某一位书家,也可以有很大的想象和发挥空间。例如,张怀瓘《书断·神品》评王献之云:
至于行草,兴合如孤峰四絶,迥出天外,其峻峭不可量也。而其雄武神纵,灵姿秀出,臧武仲之智,卞庄子之勇,或大鹏抟风,长鲸喷浪,悬崖坠石,惊电遗光。察其所由,则意逸乎笔,未见其止,盖欲夺龙蛇之飞动,掩锺、张之神气。[9]
论联想之富、“意象”之奇、美文之能、见解之深,张怀瓘与孙过庭论书堪称双璧。有时,过度的文学修辞不能排除作者的刻意爲之,作者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美感氛围当中,既欲论书,也爲美文。《四库全书提要》评岳珂《宝真斋法书赞》所言“其文亦能兼备衆体,新颖百变,层出不穷,可谓以赏鉴而兼文章者”之语,即是此意。又,张怀瓘《文字论》记其《书赋》成而呈衆友,包融评曰:“无今而乏古,论书道,则妍华有余;考赋体,则风雅不足。”表明文学倾向太过则必然掩翳文章的论书功效,短长清晰可见。
又,古人文章喜欢引经据典,佳评妙喻时爲后世承袭,以此成就别样风雅。例如,袁昂《古今书评》“羊欣书如大家婢爲夫人,虽处其位,而举止羞涩,终不似真”之语,宋高宗《翰墨志》续云:
《评书》谓羊欣书如婢作夫人,举止羞涩,不堪位置。而世言米芾喜效其体,盖米法欹侧,颇协不堪位置之意。闻薛绍彭戏米曰:“公效羊欣,而评者以婢比欣,公岂俗所谓重台者耶?”[10]
婢之婢爲重台,谓学书差底下之。董其昌《容台集·墨禅轩说(寄吴周生)》亦云:“学书者既从真迹得其用笔用墨之法,然后临仿古帖,即死句亦活,不犯刻画重台之诮,方契斫轮之意。”董氏反对学习“鎸石锓版”的刻碑刻帖,视其爲有如禅家的“参死句”,而笔、墨之法惟晋唐人真迹见之,这是在广“重台”之用。其他如鲍照《飞白书势铭》“轻如游雾,重似崩云”,《书谱》作“或重若崩云,或轻如蝉翼”;传卫夫人《笔阵图》谓点法“如高峰坠石”,《书谱》有“奔雷坠石之奇”,《书断》评王献之书有“悬崖坠石”;《书谱》有“鸾舞蛇惊之态”,怀素易之以“飞鸟出林,惊蛇入草”,等等。凡此之类,皆取前评爲审美参照系,承袭之迹彰显无遗。
对某些文体和表达方式都很经典的书论篇什,也会被后世视爲审美参照系,持续地传承仿作。例如,盛行于汉魏六朝的“书势”“书状”,盛行于晋唐的“骈赋”,盛行于南朝至晚清的“书品”“书断”和“书评”,以及晋唐宋间多见的“铭”“赞”之类,等等。其中不乏真知的评,也不乏太过注重个性联想与文学表达的事例。袁昂《古今书评》有若干难解的评述:
徐淮南书如南岗士大夫,徒好尚风范,终不免寒乞。
阮研书如贵胄失品次,丛悴不能复排突英贤。
王仪同书如晋安帝,非不处尊位,而都无神明。
庾肩吾书如新亭伧父,一往见似扬州人,共语便音态出。
袁崧书如深山道士,见人便欲退缩。
曹喜书如经论道人,言不可絶。
崔子玉书如危峰阻日,孤松一枝,有絶望之意。
师宜官书如鹏羽未息,翩翩自逝。
张伯英书如汉武爱道,凭虚欲仙。
梁鹄书如太祖忘寝,观之丧目。……[11]
笔者昔日曾对此文详考,广爲征引求证,惜诸如此类“意象”,仍难于在书法中得到确切的印证。[12]尽管如此,袁氏斯评还是被后人作爲审美参照系,爲历朝续仿之最,就连挑剔如米芾、维新倡碑的康有爲也未能例外,足见影响深远。[13]
二、经验性“意象”表达与审美参照系
所谓经验性“意象”,指来自书写和审美经验、普遍用于美感风格概括的“意象”,亦即传统书法批评表达的词语,以二字最爲多见,一字、四字次之。审美经验的来源比较复杂,简单地说,主要爲日常生活的观察体验、由观念或文化转化而来的经验、文学经验、书法审美的经验等。对古代书法群体而言,经验性“意象”可谓通识,易解易用,便于交流和传承。这些涉及美感风格的“意象”(词语),是随着古人对书法美感风格以及个性、笔意认知的不断深入而出现并迅速增加和孳乳分化的,至今还在沿用。[14]
把握传统书法批评词语的基本义项,应该从它们在文献中不同语境、不同组合中的涵义入手,进行归纳分类,仔细做好推勘求证工作。这里有两个步骤:一要先了解一个字的基础词语的各种义项(意象),二要了解变化组合新词后的各种义项(意象),进而确定其审美参照系所在。例如“清”字,在传统书法批评中主要有以下几种义项:
清—阳—刚
清——气——
浊—阴—柔
雅—个性—人品—书品
清——品格——
俗
瘦
清——状态——
肥
在把握这些基本义项之后,再看一下组词及其所代表的美感风格“意象”,即相对容易了。
格调—清奇、清雅、清新、清远、清致、清妙、清逸
意态—清婉、清闲、清丽、清韵、清谨、清穆、清肃、清和、清古
书品—清润、清媚、清俊、清劲、清健、清拔、清遒、清伟、清雄、清壮、清爽
状态—清细、清瘦、清癯、清寒、清栗、清秀
这种词义分类的作用有三。一是考察古人怎样藉助修辞来表明谐同辨异能力,以区别审美所得,弄清楚其中原理将有助于建立书法风格学。二是对“清”字而言,新增之字代表了美感风格的基本状态或倾向,而其品格和价值要通过“清”来确认。二者关系类似“善”“美”,美在于形式,善在于思想,合则相得益彰,达成“尽善尽美”的境界。三是由“清”之单一“意象”进入复合“意象”之后,要明确二者间主次、并列或虚实关系,藉助语言学、文学手段来重构一个完整的“意象”,并能得到作品的印证。苏东坡《题顔公书画赞》云:
顔鲁公平生写碑,惟《东方朔画赞》爲清雄,字间栉比而不失清远。其后见逸少本,乃知鲁公字字临此书,虽大小相悬,而气韵良是。非自得于书,未易爲言此也。
[15]
“清雄”,“雄”言美感风格,“清”谓人品书品;后以“清远”名格调,乃预爲师王而设,《书谱》称王羲之末年书“不激不厉,而风规自远”之语或爲东坡所本,“远”谓高远、渺不可及者也。以“清雄”爲言,“雄”爲实指,“清”乃虚言,用以明确“雄”的品格与价值;以二词组相较,“清雄”爲实指,“清远”乃虚言。推而广之,凡言书法美感风格的词语,均可作如是观。而各自所系之审美参照系,亦不难考见。
经验性“意象”多不确指具体物事,而是以比较宽泛的事名物类的形式出现。例如“险”,可以是华山、黄山的危崖孤峰,可以是峡谷的断岸絶壁,务求生动夸张,骇人心神。这种静态的“险”以欧体楷书最爲典型,而若描述草书的动态之“险”,则可以用《书谱》的“絶岸頽峰”“临危据槁”,或张旭的“惊沙坐飞”以及蛇舞鵉惊、孤松倒悬之类,或取其形势,或恣其运动,视具体情况而定,审美参照系也会因以显现。如果静态观察,“险”常与义近的“峭”“拔”“峻”等互文换言,但后者功能在状形,“险”是形式基础之上的审美判断与概括,是同中有异。如果进行美感风格的分类,则与“险”共存的还有“雄”“遒”等展现阳刚之美的“意象”。如果细别和概括,则可以有:
险——险劲、险拔、险峭、险峻……
换言则有危险、凶险、高险……
雄——雄强、雄伟、雄媚、雄壮、雄逸、雄放、雄阔、雄肆、雄犷……
换言则有清雄
遒——遒劲、遒美、遒丽、遒媚、遒紧、遒润、遒古……
换言则有清遒 ……
美感风格“意象”类化数量的多寡,代表了古人在书法艺术追求上的选择,也是基本“意象”张力强弱的体现,而这种选择的本身即意味着审美参照系的存在。
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,词语(意象)本身就是审美参照系。例如,何延之《兰亭记》评是帖“遒媚劲健,絶代更无”,其中“遒”谓骨势,“媚”言字外之奇,如空灵感、笔短趣长之类,窦蒙《述书赋·语例字格》所谓“意居形外曰媚”即是。“劲健”爲“遒”的补充帮助,后世多省略之。何评得到宋高宗《翰墨志》的认同,以爲“卷舒展现,无不满人意,轸在心目不可忘”。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卷八评柳公权“结体遒媚,意态舒远”,是词同异指,承袭之迹显然。黄道周《与倪鸿宝论书法》乃云“书字自以遒媚爲宗”,认爲“宋时不尚右军,今人大轻松雪,俱爲淫遁,未得言诠”。显然,黄氏推重“遒媚”,是以王羲之书法爲审美参照系的。又,翁振翼《论书近言》亦云“右军书,遒媚二字尽之”,随后评唐人书“犹存此意,宋人几于失之”,至赵孟頫避险履夷,而“古法尽矣”,这是以“遒媚”爲审美参照系来量说唐、宋、元贤书法。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称“书之精能,谓之遒媚,盖不方则不遒,不圆则不媚也”,属意亦在于此。至于每个人心目中的“遒媚”是否相同,尚在其次。
在一般的评述中,有时视觉印象是直观、惟一的依据,结论也很明确。例如,羊欣《采古来能书人名》述锺繇、胡昭二家行书“俱学于(刘)德升,而胡书肥,锺书瘦”,这不是一个书法审美与批评的絶对标准,衹是比较之后相对的肥瘦差异。梁武帝《观锺繇书法十二意》比较楷书异同亦云“元常谓之古肥,子敬谓之今瘦”,斯言亦出于目验。由此可见,肥瘦并无界划,在可比条件下,言者凿凿,观者亦无异辞。再如梁武帝《答陶隐居论书》云“分间下注,浓纤有方,肥瘦相合,骨力相称”,“浓纤”可与“肥瘦”互文换言,斯言已使论者立于不败之地。在古代书论中,“肥瘦”属于常见的一对“意象”,以其简洁、易知易行,遂成爲审美与批评词语(意象)的审美参照系。黄庭坚《跋张长史〈千字文〉》云:
僧怀素草工瘦,而长史草工肥,瘦易作,肥劲难工也。[16]
从传世张旭刻帖草书来看,其字本不肥,而若与怀素相比,则要显得“肥劲”一些。这表明,“肥瘦”衹是相对而言,衹有心理上的标准。又,黄庭坚《跋翟公巽所藏石刻》评顔真卿书《东方朔画像赞》称其字“笔圆净而劲,肥瘦得中”,就顔楷而言,此刻已偏向“肥劲”,比他人楷书尤肥,此所谓“肥瘦得中”,衹能代表黄氏的一种审美心理倾向。又,黄庭坚《跋湘帖群公书》云:
李西台出群拔萃,肥而不剩肉,如世间美女,丰肌而神气清秀者也。[17]
以丰肌美女爲喻,谓李建中书法“肥而不剩肉”,与其《跋兰亭记》评翻刻定武本“字虽肥,骨肉相称”之意并同,都是词语上以“肥瘦”爲审美参照系,而标准却来自心理。对此,我们可以确认,心理上的标准基于心理上的审美参照系,它以个性感悟与好尚爲特点,或明晰,或模糊,或不能自知,当代表艺术通感的词语(意象)与个性化的心理标准不能完全吻合时,审美与批评就会出现偏差,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。又,黄氏《题晁无咎书后》云“女好无定姿,悦目即爲姝”,表明其审美具有主观、个性化的价值取向在内。梁巘《评书帖》云:“学欧病顔肥,学顔病欧瘦。”意谓所学先入爲主,作爲审美参照系以量说其他,反之亦然,其中原本没有高下优劣的分别,衹是系之于心理,致使审美参照系往返偏移。黄氏所论,也许基于这种心里偏移而不自知。
在名家之间,肥瘦得失往往有不同见解,而或肥或瘦,皆其个性风格所在,无法明辨其言之优劣,若以此窥其审美参照系的心理痕迹,也是很有益处的。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载苏东坡与黄庭坚论书云:
东坡曰:“鲁直近字虽清劲,而笔势有时太瘦,几如树梢挂蛇。”山谷曰:“公之字固不敢轻议,然间觉褊浅,亦甚似石压蛤蟆。”二公大笑,以爲深中其病。[18]
虽然爲“病”,亦犹西子捧心,别成其美。丰坊《书诀》剿袭黄氏之言而谓东坡书法“扁阔肥浊,猥俗可厌,不惟自误,抑且误人”,则不免太过。又,项穆《书法雅言·取舍》评东坡书法云:“苏似肥艳美婢,抬作夫人,举止邪陋而大足,当令掩口。”这是以王羲之书法爲审美参照系而言,兼及字形点画,实则已爲极端。苏东坡《题自作字》云:
东坡平时作字,骨撑肉,肉没骨,未尝作此瘦妙也。[19]
斯言表明,东坡对己书有清醒、准确的认识。娄坚《跋东坡答谢民师论文帖》评曰“肉丰而骨劲,态浓而意淡”,解缙《春雨斋续书评》谓坡书“丰腴悦泽,绵里藏针”,均与东坡自评仿佛,也就是以其评爲审美参照系而换言。又,东坡《孙莘老求墨妙亭诗》云:
杜陵评书贵瘦硬,此论未公吾不凭。短长肥瘦各有态,玉环飞燕谁敢憎。[20]
这才是东坡的真实想法,是自信,也是在晋唐书法审美参照系之外的另辟蹊径。风气所及,也在改变人们的书法观念。例如,姜夔《续书谱·风神》具列八种选择,“瘦者如山泽之癯,肥者如贵游之子”即其中之二,对后世影响颇爲深远。历史地看,最初的“肥瘦”衹是客观地比较爲说,并无褒贬之意。唐人视书法瘦硬通神,遂有贵瘦厌肥的风气,张怀瓘《评书药石论》斥肥者脂肉爲“书之滓秽”,他还说:
故小人甘以坏,君子淡以成,耀俗之书,甘而易入,乍观肥满,则悦心开目,亦犹郑声之在听也。[21]
把书法的“肥瘦”提升到伦理道德的高度来抑扬取舍,致使此后言“肥瘦”者别爲褒贬、并存共美二途,各有其审美参照系。如此,则使“肥瘦”之评从简单的“意象”,逐渐发展爲牵涉王书大统、时尚中的伦理道德标准、名家楷模的臧否取舍、审美价值观念等复杂内涵的模糊“意象”,审美参照系也从最初仅限于视觉印象,变得游移、模糊起来。由此可见,即使书面表达中“肥瘦”始终如一,学术研究也要能够捕捉任何有意义的、可能与之关联的涵义变迁,并把它们凸显在书法史、乃至于文化的大背景上。以此推及其他,必将有更多的发现和建树。
三、
余论
传统书法批评词语中,有些貌似简单,而若简单视之,必致其涵义减损,甚至错误。例如“古今”,它们作爲一般的时间概念,在书论中常见,而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,则会增加具体的或泛化的“意象”表达功能,作爲审美参照系以丰富论说的内涵。虞龢《论书表》云:
夫古质而今妍,数之常也;爱妍而薄质,人之情也。锺、张方之二王,可谓古矣,岂得无妍质之殊?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,父子之间又爲今古,子敬穷其妍妙,固其宜也。[22]
以“古质”“今妍”组合爲用,古、今都不再是简单的时间概念了。《书谱》所谓“古不乖时,今不同弊”,用意并同,古都有“古风”“古貌”之义,今则有“时尚”“时风”之义。张怀瓘《书断·神品》取虞龢、孙过庭二家的“古今”之义并变化爲言,评王羲之语云“损益锺君之隶,虽运用增华,而古雅不逮”。其中的“华”与“妍”同,不言“今”者,锺、王异同已不是唐时、当世之事;“雅”爲“正”,沿用《诗经》之义,“古”与“华”相对,则有“古朴”“古质”之义,谓锺繇创制楷书,理应得其“雅正”。及至米芾《海岳名言》自述小字行书“心既贮之,随意落笔,皆得自然,备其古雅”之语,暗指己书学晋有成,已“备其古雅”,是则“古雅”之义已十分具体,审美参照系当爲二王无疑。又,窦蒙《述书赋·语例字格》有“除去常情曰古”一条,直接进入美感风格之中,把“古”这个原本属于时间概念的词语增入泛化的古风、古意和不入流俗的作者性情。
清代篆隶古体书法复兴,人们对其审美与批评尚缺少足够的学术准备,在古法失传一千多年之后重新面对古迹,人们将怎样审视那些历尽沧桑的斑驳字画体势的美感与风格?于是,我们看到诸如“高古”“古朴”“古茂”等意象模糊、明显带有主观心理体验色彩的词语频繁地出现。此时的“古”,包括了时间、沧桑古貌、原汁原味的古体和可以推拟的古法,大致可以涵盖秦汉石刻遗迹的拓本状态。试以杨守敬《平碑记》所评汉碑爲例。其评《莱子侯刻石》云:“苍劲简质,汉隶之存者最古,亦爲最高。”未能涉及其古隶遗痕与书简的风格特征,其自“古”而“高”的评价,也没有客观的标准,衹能依靠个性化的知识、经验和心理感受。又评《开通褒斜道刻石》云:“天然古秀,若石纹然,百代而下,无从模拟,此谓之神品。”视工匠之迹爲“神品”,“天然古秀”的标准衹是“若石纹然”,大概衹有审美移情和心理体验可以解释。又评《史晨碑》云:“昔人谓汉隶不皆佳,而一种古厚之气自不可及,此种是也。”不佳而有“古厚之气”,“厚”非谓字画肥厚,应指古气浓郁,也是主观上的心理体验。又评《樊敏碑》云:“石质粗,锋芒多杀,无从定其笔法之高下,而一种古穆之气,终不可灭。”是碑点画泐损甚重,已无法确认笔法,却能从字形中仿佛其“古穆之气”的存在。又评《祀三公山碑》(大三公山碑)云“纯古遒厚”,评《郑固碑》云“古健雅洁”,评《张寿碑》云“古雅”,评《衡方碑》云“古健丰腴”等等。“古”都是作爲泛化的心理上的审美标准,其参照系在于对全体汉碑的感受。清代其他书论中的篆隶评议,可以此类推。
从篆隶复古到碑学兴起,越来越多的十六国北朝碑版进入人们的视野,怎样审视、评议这些刀斧之迹,则在检验倡碑者的智慧与学术能力。应该看到,北碑的刀斧之迹较多地掩盖了书写原貌,其中又以摩崖、造像记、碑碣爲甚,对这种书、刻明显有异的遗迹,我们称之爲“二次完成品”,而与刻帖、名家碑志相区别。这就引出一个问题,当碑学面对《始平公造像》拓本时,很容易给出“雄强”“方笔之最”的评价,而实际上所评不过是由刀斧之迹形成的外壳,与署名朱义章的书法原貌无关。如果承认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,那麽碑学所论的北碑美感风格的真实性会有多大的可信度呢?这是最危险的。如果一种学术观点和思潮、一个意在鸠占鹊巢的艺术流派都是建立在假象上面指鹿爲马,则其后果可想而知。其中比较严重、普遍存在的通病是以笔师刀,通过改变毛笔的用法以便于刷字、画字、作字;从病笔到病态,逐渐改变了后学的审美观念与价值取向;最终,既损毁了传统的根基,也失去正常的判断和评价标准,今天书坛的某些弊端,实权舆于此。推广开来,历史上以精鉴著称的刘熙载《艺概·书概》论云:
北书以骨胜,南书以韵胜。然北自有北之韵,南自有南之骨也。南书温雅,北书雄健。[23]
如果能透过假相复原墨迹的真实状态,还会得出“北书以骨胜”“北书雄健”的结论吗?况且,取书写的美感与刀斧之迹的假相爲论,可谓比拟失伦,殆亦关公战秦琼之属。再则,刘氏以“骨”“韵”分别南北,又浑而言之,是以多寡论其异形同质,还是异形复异质?
碑学兴起,面对数量庞大的十六国北朝刻石书法,尚无行之有效的话语和评价体系,衹能藉用既有的传统书法审美与批评的方法、标准、词语等进行表达,实际上是在错误地使用传统的东西作爲审美参照系,以对应建立在假象基础上的错觉或玄想,似是而非,很难经受住推敲。例如上面刘熙载评南北书法异同的“骨”和“韵”字,北书以刀斧之迹多爲棱角,“骨胜”在形,正是梁武帝《答陶隐居论书》所言“纯骨无媚”之意,既失其媚,何来其“韵”?
南书的“韵胜”,出于用笔的“凌空取势”“一拓直下”“笔断意连”的空灵,亦即苏东坡《书黄子思诗集后》所谓之“锺王之迹萧散简远,妙在笔墨之外”,如以此爲标准,则北书何来其“韵”?“南书温雅”,有墨迹、有摹本、有刻帖可观可证;“北书雄健”,乃以外壳皮相爲言,若写经,若司马金龙墓所出墨迹,若楼兰残纸等诸墨迹,如何考其“雄健”?诸如此类,在碑学论议中比比皆是,不烦枚举。
我们认爲,碑学以传统书法批评词语作爲审美参照系,本属正常,其失误在于未能看出北碑的假象,未曾设想去追寻其书写原貌,缘木求鱼,岂可得乎。笔者曾拟作“清代碑学批判”一书,词语问题即其中重要的一环,而以其准备工作繁重,至今未能操觚,这里所言,不过其万一而已。
注释:
[1] 参见拙文《传统书法审美参照系初论》,《中国书法·书学》2016年第6期。
[2] 参见拙着《揭示古典的真实——丛文俊书学、学术研究文集》,中州古籍出版社,2003年版;《艺术与学术——丛文俊书法研究、题跋文集》,人民美术出版社,2015年版。《论传统书法批评用语对审美经验的整理与规范》,《书法研究》2016年第1期。
[3] 张怀瓘《六体书论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212页。
[4] 张怀瓘《书断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208页。
[5] 参见拙文《想象与意象表达:书法创作与审美的泛化对应关系》,《中国书法》2008年第6期。
[6] 参见拙文《书卷气考评》,《书法》1994年第5期。
[7] 黄庭坚《豫章黄先生文集》卷二十八。
[8] 孙过庭《书谱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125页。
[9] 张怀瓘《书断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180页。
[10] 宋高宗《翰墨志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367页。
[11] 袁昂《古今书评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73—75页。
[12] 详见拙文《袁昂古今书评解析》,《书法研究》1989年第3期。
[13] 详见拙文《中国古代书法论著的文体、文学描写与书法研究》,原载台湾《语言文学应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》,2000年;《书法研究》2001年第6期转载时略有删改。
[14] 参见拙文《传统书法批评“经验描述法”例说》,《中国书法》1995年第2期。
[15] 苏轼《东坡题跋》,人民美术出版社,2008年版,第242页。
[16] 黄庭坚《山谷论书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2年版,第65页。
[17] 同[16],第67页。
[18] 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卷三,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[19] 同[15],第288页。
[20] 苏轼《孙华老求墨妙亭诗》,《苏轼诗选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1998年版。
[21] 张怀瓘《评书药石论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230页。
[22] 虞龢《论书表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50页。
[23] 刘熙载《艺概·书概》,《历代书法论文选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,2014年版,第697页。
(本文转载自《书法研究》2016年第3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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